【政策汇总】北京市各区企业扶持政策汇集

中关村17项举措吸引海外人才创新创业

探索海外项目“预孵化”,尚在海外的创新团队也可申请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资金,对支持海外人才创业获得融资的海创园给予资金支持……近日从中关村管委会获悉,中关村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技术研发、科技金融、人才服务等方面对海外人才创业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支持,支持海外人才到中关村创新创业。

《意见》主要从完善海创园工作体系、提升海创园服务能力、支持海创企业落地发展、拓宽海创项目融资渠道、支持优秀海外人才留京发展和优化海外人才创业环境6个方面,提出了共17项具体举措。较之以往的支持政策,此次政策的其中一大特点是服务前置,支持海创园加大力度吸引尚在海外的人才,直接面向他们开展服务。如《意见》提出支持海创园聚焦主导产业方向、完善海外人才联系网络,在海外设立孵化基地等分支机构,探索海创项目“预孵化”服务方式,以信息化手段,组织海创项目线上对接,并为近3年从海外到中关村创业的海外人才配备“服务管家”、赠送人才“服务包”,及时解决海创项目落地发展的实际困难。

为吸引更多海外优秀人才落地中关村海创园发展,尚在海外的创新团队也可申请中关村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资金,符合条件的落地项目最长可获得连续3年的资金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海创企业还可以被纳入中关村产业联盟“护航行动”,快速融入中关村产业生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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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关于征集2021年度“科技创新政策先导研究”专项储备课题(研究任务)方向的通知

为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和强化北京城市战略定位,支撑北京加快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咨询服务水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现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征集储备课题(研究任务)方向。

一、征集方向

方向一:科技创新战略研究

围绕国际科技创新战略、国际主要科技创新中心动态开展跟踪研究,深入研判全球科技创新趋势,分析国际形势对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影响,围绕“双循环”背景下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布局提出科技创新主攻方向、突破口,以及对策建议或路径方案。

方向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

围绕多元化科技经费投入、人才评价激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运营、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要素流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治理、科技金融等方面,找准改革“痛点”或改革落地“最后一公里”裉节问题,深入调研改革需求,提出改革方向以及具体、可操作的建议方案。

方向三:科技创新法规政策研究

围绕本市深入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细化提出本市数字经济发展、“高精尖”产业发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科技开放合作的政策方向,通过经验借鉴或创新突破,提出具体政策建议,支撑服务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科技创新规划的研究起草。

材料受理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受理。每家单位限申报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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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关于征集中国-乌克兰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

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乌克兰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启动中国-乌克兰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征集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科技部本次项目征集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 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推荐,推荐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3日。请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并于2020年2月23日16:00前提交至市科委,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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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关于征集2021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2021年度“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征集指南》要求,现启动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科技部本次项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5日,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推荐,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请申报单位填写全部申报材料并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于2021年1月29日16:00前发送至sunh@kw.beiji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X〔某单位〕报送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交流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原件由申报单位留存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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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科技工作会议要求,切实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着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现就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1.各地科技部门要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企业服务便利化和“全网上、一站式”改革,坚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2.各地科技部门应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3.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评价工作机构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集中抽查等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请各地科技部门于10月31日前完成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工作。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工作体系,统筹考虑服务企业数量、区域布局需要和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立、合并、调整评价工作机构,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组织机构信息表》,加强评价服务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培训,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2.各地科技部门要认真履行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严格执行评价条件和程序,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营造公正、公开、公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3.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由评价工作机构提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或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直接撤销登记编号,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

报送时间:

11月1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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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海淀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附件1),海淀区现已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工作,请企业积极在线填报。

现就海淀区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1.企业前往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已注册账号企业可直接登录进行填报;

2.企业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及时填写调查数据;

3.咨询电话:8849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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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印发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通政发〔2020〕13号)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通政发〔2020〕13号)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就《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通政发〔2020〕13号)进行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5年通州区出台了《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通政发[2015]22号),在全市首次将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发、审查、备案公布及其后评估、清理、监督管理活动统一纳入规范流程。目前实施已5年。

2018年以来国务院、北京市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9〕23号),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特别是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根据我区实际,修订了本规定。

二、修订目的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通州区规范文件制发程序、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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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印发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20〕12号)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20〕12号)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结合通州区实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原《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专利)促进暂行办法》(通政发〔2017〕24号)新修订为《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的深入理解《办法》内容,有关解读如下:

一、修订政策的背景及依据

根据区机构改革职责职能划转,2017年制定的《北京市通州区知识产权(专利)促进暂行办法》,主要规定了专利部分配套奖励,内容未涉及商标、地理标志以及知识产权工作在新形势下的资助奖励政策,涵盖面窄。政策资金额度不高,不能全面支撑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需要,不能显著突出资助和奖励政策对区域企业产业发展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不适应通州区发展现状。通州区作为城市副中心,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对于区域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突出知识产权政策对区域发展的支撑作用,引导带动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全新进展,将知识产权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依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2020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年北京市区域知识产权重点工作计划》,参考国家、其他省市、北京市15个区相关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城市副中心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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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金融业专项支持资金的通知

依据《怀柔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怀政发〔2016〕15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加快培育怀柔区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和《怀柔区促进金融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2018修订版)》,现组织2020年度金融业专项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经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类金融企业。

(二)下列企业,由区发展改革委视其规模和影响力,提请区政府批准后,可参照执行:

在怀柔区注册设立,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及登记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经认定的金融科技企业;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具有重要意义,并做出积极贡献的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怀柔区功能定位;

(二)符合国家、北京市、怀柔区产业政策要求;

(三)符合怀柔区项目准入标准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城规划;

(四)符合怀柔区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相关指标要求;

(五)在怀柔区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统计登记等手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六)无不良记录或重大金融风险。

三、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通知并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请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怀柔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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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京技管〔2020〕110号)政策要求,现组织开展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务服务栏目中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经开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办事指南》(附件)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878;010-67857557,工作日9:00-17:00;

政策解读: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苏晓晶,联系电话:010-87163933;010-67832194,工作日9:30-17:3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57638或使用平台右侧浮窗的智能客服,电话联系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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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促进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管理办法》(京技管〔2020〕106号)的工作要求,现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开展2020年度促进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务服务栏目中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申报时间内,申报单位需按照证书年份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在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经北京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可申请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申请流程详见《2019年度促进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申报工作办事指南》(附件1)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报页面。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经北京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可申请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申请流程详见《2020年度促进职业能力提升补贴申报工作办事指南》(附件3)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878;010-67857557,工作日9:00-17:00;

政策解读: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苏晓晶,联系电话:010-87163933,工作日9:30-17:3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57638或使用平台右侧浮窗的智能客服,电话联系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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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021年度合作企业征集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称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由开发区管委会发起,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监督管理,亦庄国投受托管理,重点对开发区企业进行投资支持。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合作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企业基本要求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符合开发区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产业投资导向的企业。

合作企业和申请资金额度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合作企业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运营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合作企业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高成长潜力或拥有核心技术与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

3.合作企业须为公司制法人,在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主要办公与经营场所位于开发区内,且承诺在获得投资后约定期限内不迁离开发区;

4.合作企业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所占的比例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0%;

5.原则上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单个企业或项目的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

6.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采用市场化原则确定被投资企业价值,对单个企业或项目的投资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或项目总股本的30%,且不能成为被投资企业单独或并列的第一大出资人;

7.对于在本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中,提供防疫相关产品技术研发及生产保障的相关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8.合作企业及股东须接受投资协议核心条款(具体见附件)。

二、合作流程

1.公开征集: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征集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合作企业;

2.企业申报: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受托管理机构提出投资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专家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形成初步投资建议;

4.投资方案: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受托管理机构根据专家评审形成的初步投资建议出具初步投资方案; 

5.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初步投资方案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出具决策意见,形成投资建议方案;

6.开发区管委会审定: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及投资建议方案进行审定,确定投资方案;

7.实施方案:由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受托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审定通过的投资方案,包括协议谈判及签署、完成出资、投后监督等。

征集截止时间

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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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中关村石景山园高精尖项目储备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充分发挥中关村示范区创新资源优势以及石景山园产业特色优势,围绕服务冬奥和首都新地标建设要求,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精尖产业项目落地,推动高精尖产业进一步创新集聚,2021年我委将继续推进以现代金融为战略主导,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服务、数字创意为特色培育,高端商务服务业为配套支撑的“1+3+1”高精尖产业体系构建,对园区高精尖项目加强储备和培育力度。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关村石景山园高精尖产业项目储备征集工作,按领域、按类别、按进度等统一分类推进园区高精尖产业科技项目实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申报主体要求

1.在石景山园内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和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是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2.在所研究领域应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4.“中关村石景山园高精尖产业化项目储备库”采用统一入库、分类管理、全程跟踪的形式开展项目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跟进项目进展。

二、产业方向和入库项目类型

1.聚焦金融科技、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科技服务等相关产业领域。

2.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面向科技前沿、重大工程和经济主战场需求,推进关键核心和重大共性技术进入小试中试或大规模量产应用的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项目。

3.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以市场为导向,围绕新兴产业培育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开展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生态圈,开展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的平台类项目。

4.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市场化机制提供大数据服务、技术研发、检验测试、评估认证、知识产权、示范推广、展示交流等公共服务平台。

5.前沿技术产品示范应用项目。面向服务冬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技术需求的示范应用项目。

6.国际合作创新中心项目。与全球领军创新企业、海外顶尖研发机构开展国际研发合作、引进转化国际先进行业应用创新成果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中心项目。

7.生态园区/特色园区项目。围绕中关村石景山园产业发展定位和创新功能布局,建设促进创新要素资源集聚和专业服务能力优质的重点生态园区/特色园区项目。

申报时间:

2021年2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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