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汇总——北京市各区企业扶持政策汇集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资格要求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具体申报方式

网上填报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

2020年4月20日8:00至5月20日16:00

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5月27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关于启动2020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启动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进度安排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30日、6月12日、8月5日和9月16日。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

申报要求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可先通过网上申报,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

各区科技部门和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申报受理工作(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其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受理亦庄新城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范围包括:现阶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综合配套服务区(旧宫镇、瀛海地区、亦庄地区)、台湖高端总部基地、光机电一体化基地、马驹桥镇区、物流基地、金桥科技产业基地以及长子营、青云店、采育镇工业园。

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经按程序报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启动实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专项采取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分档定额资助的管理方式,项目实施周期均为两年以内。

现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结合区域发展需求,择优遴选一批项目,纳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支持范围。

工作流程

——申请填报。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附件1),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

——遴选推荐。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依托信息系统受理申报材料,按照专项组织实施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择优遴选提出项目建议,填写推荐项目清单(附件2)并在线提交科技部。

——汇总审核。科技部对各地方提出的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审核,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后,通知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立项支持。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并与项目牵头单位签署任务书。

科技部委托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后续过程管理和验收。

具体要求

1.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围绕助力经济复苏,重点聚焦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部省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对于纳入支持范围的,要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完成项目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牵头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5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表;5月20日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网上提交;项目任务书填报时间将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另行通知。

3.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的协同联动,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统筹科技资源,共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打通经济循环。各地方采取的具体举措及安排的专项资金情况请随推荐函一并报送,作为审核项目的重要参考。

4.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在项目组织实施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为科研单位恢复正常科研秩序、尽快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关于启动2020年度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

按照《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规定,为促进新技术产品(服务)应用推广,现将2020年度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进度安排

2020年度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分三批,注册、申报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1.2020年度第一批(总第十二批)

注册日期:3月27日-4月10日

申报日期:3月27日-4月17日

2.2020年度第二批(总第十三批)

注册日期:6月8日-6月19日

申报日期:6月8日-6月29日

3.2020年度第三批(总第十四批)

注册日期:9月21日-10月9日

申报日期:9月21日-10月16日

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2020年度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受理工作。企业在线注册、申报截止具体时间为每批次截止日期最后一日下午16:00。在线咨询时间为注册、申报日期内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28846、88828845

关于启动海淀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科委发布《关于2020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附件6)要求,即日起启动海淀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遵循自愿原则,企业认定通过,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现就海淀区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包括新认定的企业和2017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企业。

申报流程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注册填报认定信息(注:申请书联系人必须为企业联系人),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电子版)。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后,应递交《认定办法》(附件4)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附件5)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申报材料。

受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四层西侧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申报批次由企业自主决定)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第一批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4月28日-4月30日

第二批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2日

第三批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7日

第四批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18日

受理咨询电话:88440247

技术支持电话:88656301/88656302/88656303/88656304

关于启动海淀区新兴领域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海淀区相关单位:

拟于近期启动海淀区新兴领域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支持方向:预研专项。特指为研制新型装备而先期进行的国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

2.申报对象:本次申报面向海淀区注册、纳税、纳统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具体以申报指南为准或咨询项目受理办公室。

3.按照相关规定,本次申报所涉文件一律通过线下发布、受理。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派员携带“预先研究合同原件”(签订日期2019年度)或“其他参与预先研究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包含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事由等信息)以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咨询受理办公室拷贝《申报指南》及相关材料。

咨询受理办公室:

1.中关村科技装备创新创业基地(西三旗);

地址:京藏高速西三旗桥西南801号院;

联系人:王雪 15128631874。

2.中关村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基地;

地址:海淀区知春嘉园17号4号楼(北航南门西侧);

联系人:韩雪 15901240793。

3.军民融合(北京)装备技术研究院;

地址:海淀区昆明湖南路51号(原西郊汽配城)北二楼一层;

联系人:孙照瑞 13366989086 ;王志伟 13911651641。

电子文档受理时间: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22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30日。

联 系 人:唐信夫 范凌宇

联系电话: 88496040 88498254